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教育部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,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,掌握必要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,改革教学方法,创新教学模式,提高教学能力,强化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,持续改进教学质量,建设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文化,建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,根据教学评价与督导处(教师能力发展中心)2023年的工作安排,拟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项目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每个学院可报5-6名教师。重点培训新进教师、新专业教师或应用型、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等,同等条件下向青年教师倾斜。
二、培训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10日前。
三、培训形式: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、线下培训以及订单式培训等形式。
四、培训要求:各学院上报名单时必须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目标;培训结束报销经费前须提供培训效果的文字总结及相关结业证书。
五、培训经费:每位教师的培训经费控制在4000元以内(含差旅)。
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,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,并于3月18日前将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报至教学评价与督导处(教师能力发展中心),确定人员名单和培训计划、目标的电子表格(附件1、2)发至刘晨光OA邮箱,并请参加培训教师加入QQ群:937725333。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刘晨光,电话:3802102
教学评价与督导处
2023.2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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