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度淮北市科技计划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:
依据《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要求,现将我校2015年度淮北市科技计划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,约定2015年12月到期项目(含批准延期项目)均在本次结题范围之内。因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,项目负责人必须说明理由提出延期申请,经市科技局同意后,允许延期一次,已延期项目,不能再延期。
二、结题方式
项目结题方式分鉴定和验收两种。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的项目,必需进行技术鉴定和现场验收;10万元以下的项目,鼓励项目负责人提炼科技成果做鉴定,争取省、市级科技奖励。鉴定工作由市科技局成果科会同相关科室组织(鉴定可以代替验收)。
三、鉴定(验收)材料要求
1、《科技成果鉴定(验收)申请表》两份;
2、项目计划合同书或任务书;
3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;
4、项目技术研制报告;
5、项目经费的决算表;
6、各类附件证明材料(产品检测或测试报告,用户使用或应用报告,取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及成果证明等);
7、其它相关材料;
8、项目鉴定(验收)通过后,及时办理项目鉴定(验收)证书。填写完整的鉴定或验收证书2份(含专家组长签名的鉴定或验收意见,和专家签名后的鉴定或验收专家名单表),对于已通过鉴定(验收)未办理鉴定(验收)证书的项目,科技局作为未结题项目处理。
四、材料报送
2016年1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(行政楼507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滕井通
联系电话:3807507
科技处
2015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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